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2年12月31日,通过壮大市场主体、鼓励连锁经营、提升商圈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激活餐饮消费、促进时尚消费、加强文旅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宣传促销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其中,2021年-2022年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
鼓励降低公有物业租金
《通知》指出,广东省将加大对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培育的力度,对于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等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新增零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值得关注的是,各地要鼓励公有物业管理单位采取市场评估价等方式对公有物业租金适时调整,减轻市场主体租金压力。鼓励餐饮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并做好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做好许可变更的配套事项。
探索推行“申请人承诺制”。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且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连锁企业设立直营门店,可探索推行“申请人承诺制”。在对货运车辆施行市区通行管控的城市,允许符合条件要求的连锁商超按需申领并按规定使用城市配送专用标识,为其提供配送服务的车辆可在禁行时段、禁行路段通行和临时停靠点上卸货物,保障民生商品配送车辆优先便利通行。
放开夜间闲时外摆管制
《通知》提出,2021年-2022年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
针对疫情对餐饮业的影响,《通知》提出,各地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长,加大夜间消费保障力度,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对商圈、商业街、餐饮集聚区试点夜间分时段步行,增加餐位供应,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鼓励企业自建集点餐、优惠派送、资讯发布、结账于一体的消费平台、配送平台,推动数字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与文化旅游跨界融合的情景式餐饮消费新体验。
《通知》还提出,广东省将优化户外活动审批手续,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快速审批制度,实施主题商贸活动安全许可“一门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最大限度放开餐饮和零售业夜间、闲时外摆管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消费的奖补政策。
打造消费节庆品牌活动
此外,广东省将拓展消费新供给,引领消费新潮流,塑造消费新场景。《通知》指出,广东省将加快培育本土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增强全球知名消费品牌集聚度。推动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加快调整业态结构。
在文旅消费方面,广东省将引导各地开展“粤夜粤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鼓励旅行社将商圈、商业街纳入旅游线路规划,联合演艺票务与周边商场、酒店产品开展针对性推广营销,联手打造资源共享、更具影响力的“游购广东”主题线路、产品。
广东省将积极打造消费节庆品牌活动。省市联动开展“4+N”全省或全国性消费促进主题活动,鼓励企业在活动期间开展优惠促销。(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杨朝露)